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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AGL170072-07FG |
| 1. 招标条件 |
| 南京瑞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蔡家巷地块(NO.2014G01)项目室内装饰装修、智能化、幕墙和室外景观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17]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2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室内装饰装修、智能化、幕墙和室外景观设计 |
| 2.2 工程地点:鼓楼区中央门街道蔡家巷地块,东至南瑞路,南至南京邮电大学,西至南京邮电大学等,北至中国人民解放军73841部队 |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筑面积:77773.16 m2;建筑物层数:27 层;其中地上层数:24 层;其中地下层数:3 层;建筑物高度:103.35 m;单体最大建筑面积:51696.46 m2;装饰装修工程建安造价约6398万元(其中售楼部装修面积约500 m2,公寓装修面积约7000 m2,公共区域装修约11150 m2),智能化工程建安造价约1625万元,幕墙工程建安造价约2806万元(面积约21047 m2),室外景观工程建安造价约660万元。 |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1489.00万元) |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 设计范围包括:对蔡家巷地块(NO.2014G01)项目室内装饰装修、智能化、幕墙和室外景观设计(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概算文件(由设计人协助发包人报审,并确保审图通过)、并提供设计交底、图纸答疑、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提交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7/14 |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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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投标报价(10分) 本标段最高限价为304.32万元,超过本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6分): 企业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承接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6800万元及以上(包含室内装饰装修、智能化、幕墙和室外景观设计)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设计的得6分。(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6800万元及以上(包含室内装饰装修、智能化、幕墙和室外景观设计)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设计的得6分。(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需提供甲方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6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 (30分): ①总体设计思路:投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方案总体构思及创意设计清晰,理念新颖,功能合理,满足使用要求。(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7分,无0分)(满分10分) ②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对本项目设计目标的理解、设计的优势及设计过程分专业分阶段的描述。(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7分,无0分)(满分10分) ③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质量目标明确,设计方案、设计手法、设计元素等要素能充分体现设计理念并能具体落实在设计方案上。(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7分,无0分)(满分10分) 6.4.2项目解读 (20分): ①项目认知:能贯彻业主理念,与原有设计风格不冲突,画图认真,能满足招标和施工需求(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满分4分) ②进度计划:企业对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施工中设计单位的现场跟进及配合等方面的承诺(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满分4分) ③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满分4分) ④造价估算:各专业造价估算合理,估算内容齐全,有具体措施保证估算能够落实(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满分4分) ⑤合理化建议、成本控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满分4分) 6.5项目负责人(满分5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6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满分20分): (1)建筑专业人员 1 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5)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6)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2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8)园林景观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1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1分) (9)幕墙专业人员1名:具有机械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1分) (10)智能化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7企业奖项(满分3分) 企业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一等奖项的每个项目得1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 (满分3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 5、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6月22日16时55分到 2020年6月30日16时55分为止 |
| 8. 其他 |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8.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本项目对未中标人的方案无补偿。 8.9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0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交易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 |
| 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瑞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24号 | 地 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 联 系 人:谈工 | 联 系 人:叶工 |
| 电 话:/ | 电 话:025-83248662-8065 |
| 传 真:/ | 传 真:025-8324733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97278365@qq.com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苏路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73218101826000784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