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新城区光华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0-06-23  

 

睢宁县新城区光华垃圾转运站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新城区光华垃圾转运站工程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睢经济发投(2020)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睢宁县新城区光华垃圾转运站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河街道光华社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物3316平方米,建设日转运量近期200t/d的垃圾转运站,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规模为150吨,及环卫停车场70个车位)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转车间、环卫停车场、危废暂存中心、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的管理用房、附属设施、转运车辆购置、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2.1.3合同估算价:2179.4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设计工期: 5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5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规程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睢宁县新城区光华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含所有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以上资质市政行业专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如下条件国家注册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贰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专业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2)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4)投标申请人业绩:投标人自 2015年6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6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否则视为未提供。

5)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6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6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否则视为未提供。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6 23 930分至2020 7309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730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9.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9.2 电话:0516-67012705

10.联系方式

人: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睢宁县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贸广场SOHO317层

人:王科                          人:姜玲

   话:0516-80378021                    话:0516-83836677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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