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航空大厦内装工程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0-0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航空大厦内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盐行审投资备【202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盐城航空大厦内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解放北路西、集仙巷北侧,原盐阜大众报社地块

2.1.2建设规模:酒店客房总数约228套,总建筑面积约20907平方米(不含停车位)。

2.1.3合同估算价:约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0   8 月,施工开工日期: 2020  8

工程竣工日期: 2020  12

其中节点工期如下:航空大厦内装工程在2020年12月25日前竣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施工时必须保护现状建筑物,如有损坏,原状恢复。

2.1.6 质量目标:确保达“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

2.2招标范围:盐城航空大厦内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盐城航空大厦内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航空大厦内装工程室内装饰概念方案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航空大厦室内装修改造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饰、水、电、暖通空调、软装、厨房设备等所有室内装饰范围内的设计。中标人须做好与室外装饰及房屋建筑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盐城航空大厦内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家俱、活动家具、艺术品、窗帘、软装、厨房设备等所有室内装饰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包括餐具。

3、盐城航空大厦内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非承重墙建筑改造(不含15F汤池涉及改造内容、室内装饰(含室外阳台等)、水、电、暖通空调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招标人审核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二项施工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EPC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EPC总承包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EPC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室内装饰装修(非EPC)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施工业绩是指由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单独签订的施工承包业绩,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室内装饰装修(非EPC)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注:设计业绩是指由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单独签订的设计合同,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及能体现施工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图审报告(图审合格证)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所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3.2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3.3 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设计、质量、安全等职能负责人和 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机构人员配置满足苏建管【2017】236 号文件人员配置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 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

3.3.4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它要求:

3.4.1自2019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2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3自  /   /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其他要求:

3.6.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7  10 日至2020  7  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8  13  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特别提醒:因疫情影响,所有参加投标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其它颜色的进行劝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            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F

 编:224000                           邮  编: 224000

人:邓先生                        人:吴必祥

   话:0515-69007088                电    话:0515-88779960、18752242526  

   真:/                            传    真:0515-8308633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15696337@qq.com

 

 2020  7  10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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