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小尖镇徐洪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GXS2020072791311263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响水县小尖镇徐洪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项目设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响水县小尖镇徐洪大道改造工程,徐洪大道改造工程起点与S326交叉,路线向南延伸,终点顺接X302,全长3.299公里。本标段总投资额约575.39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2020年08月15日—2020年11月15日,计9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3.2.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时间截止前无在建项目。
3.2.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时间截止前无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需再提供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大专及其以上的毕业证书。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3 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相关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提供资料必须能反映工程类型和公路等级。)
3.4 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授权委托人(如果有)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2020年01月-2020年06月或2020年02月-2020年07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5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信誉要求:
3.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A 级(含 A 级暂定)及以上。
3.9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4.2 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等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1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0年08月12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响水县灌江路与东海路交叉口,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交招标人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说明
6.1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现对本项目进场交易程序作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6.1.1 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该表在开标现场交至公证处接收登记编号,无需另行登记,交完信息登记表及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现场。
6.1.2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现场时,须主动出示苏康码,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否则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6.1.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至财务科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原路退还,无需投标人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6.2 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6.3 工程款付款:1、工程施工结束通过验收后付工程总计量款的50%;2、至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审计总价的70%;3、至验收合格两年后按审计总价结清余款。
6.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9年07月28日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灌河东路18号 地址:响水县灌江路清华园南区东侧
邮政编码:224600 邮政编码:224600
联 系 人:周志远 联 系 人:周晶晶
电 话: 0515-86866015 电 话:0515-89696599
时间: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