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内外城河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内外城河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内外城河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皋市
2.2 工程规模:本监理内容主要包括:
1、外城河部分绿化移植,原有1.5m宽滨河步道拆除,重新铺筑1.8m-2m宽石材滨河步道,安装石材栏杆,局部增加外挑平台,沿河绿地增加透水砼园路、增设矮墙坐凳、城墙、树池等,人行道提升为石材人行道,绿化提升、场地铺装,以及施工范围内清除现场杂草、杂树、砖石障碍物等景观绿化提升;
2、内城河原有破损的花池矮墙及步道拆除清运,绿化移植,将滨河步道净宽拓宽至1.8m,外侧设矮墙坐凳;部分沿机动车侧新建1.5m-2m宽人行道,海阳路两侧拆除原有游园,新开挖内城河,绿化提升等。
本监理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海阳路东侧外城河段+内城河全段),其中外城河段包括:A区(通济桥至万寿桥)、B区(万寿桥至东皋桥)、C区(东皋桥至观风桥)、D区(观风桥至南门桥),以及内城河全段。造价约3486万元。
二标段(海阳路西侧外城河段),外城河包括:E区(南门桥至健康桥)、F区(健康桥至集贤桥)、G区(集贤桥至新皋桥)、H区(新皋桥至新生桥)、I区(新生桥至通城桥)。造价约3414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若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以内的,则不再增加监理费用;若延长时间超过6个月的,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53万元;二标段约52万元
2.6 标段划分:贰个标段。按一标段至二标段的的顺序依次开标,一个投标单位只可以按顺序中一个标段,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以参与二标段的开标,但不得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仅可被推荐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且一标段中标人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二标段中标人。
2.7 其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 建设工程 类 中 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含)以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80%以上。总监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项目。
业绩条件: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或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
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
⑵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⑶项目负责人及业绩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监理合同体现的项目总监、金额内容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
序号 | 岗位 | 职称(资质)要求 | 备 注 |
1 | 专业监理师1人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a. 市政公用 专业 国家 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c.具有省级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 注:上述监理机构成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已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投标时仅需提供人员姓名、年龄、证书名称、职称(如有)等基本信息。中标监理单位须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主动提供监理机构成员的人员证书、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供招标人核实。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投标文件中“诚信承诺书”内容不相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行政管理部门视情可作为不良行为处理。 |
2 | 监理员3人 | 1、具有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指旁站、巡视、不得在其它工程中兼职,须常驻工地。 |
本次招标对监理班子的要求:监理班子成员需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 每天不少于8小时;
3.8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1 日15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8月11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