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溱潼镇水沁路(会船大道-鹊仙路)改造工程
QTSQL-SG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溱潼镇水沁路(会船大道-鹊仙路)改造工程 已由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姜发改投[2020]140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以泰姜交[2020]81号 批准,项目业主 为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水沁路(会船大道-鹊仙路)全长约400米(含水沁二桥)。道路为沥青砼面层:主路2*3.75 (车行道)+2*2.75非机动车道+2*1.5人行道;辅道a断面3.5*2(车行道); 辅道b断面3.5*2(车行道)+5米人行道。桥梁为现浇钢筋砼拱桥,桥宽16.8米,桥长38.0米;桥两端设各设一座梯桥长11.5米,宽3.0米。造价约1900万元。
(2)本次招标范围:拆除原道路和桥及附属,新建道路、桥梁、排水、交安、照明、亮化等。
(3)设一个合同段:QTSQL-SG标。
(4)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为准),企业较好地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3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
(6)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3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8)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9)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规定的要求,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0年6月~2020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社保缴纳证明上未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章的,须在证明上注明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在系统中备案且在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中体现;
(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若有在建工程的,须由其在建工程的业主单位提供可撤离的证明。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含200元平台费) 元,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姜堰上海路88号
联系人:郭向东
联系电话:0523-88203075
招标代理: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盛和东方名邸41栋
联系人:马红军
联系电话:15252663659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0年 9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