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郁金香路(312国道-百灵路)农路大修工程YJX-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0-09-3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昆山开发区郁金香路(312国道~百灵路)农路大修工程昆山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督查办公室  昆指办纪2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郁金香路位于昆山市开发区日本工业产业园,为连接综保区B 区和C 区的主要通道,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G312,南至百灵路,全长约2.35km,设计标准按城市主干路设计,路基路面参照一级公路。途经道路有孔雀路、雄鹰路、杜鹃路、云雀路、天鹅路、鲲鹏路和世畅路,设计路段共两座桥梁,分别为孔巷河桥和友谊河桥。现状郁金香路道路横断面样式基本一致,全线均为双向四车道,道路沿线两侧地块基本已建设完成,主要以厂区为主。现状道路断面缺失人行道且非机动车道处设置了停车位。现状郁金香路于2000 年建成,经过多年使用,虽期间进行过多次养护,但因位于工业区,重载交通占比较大,路面损坏较多。一般路段主要为混凝土板块,交叉口处更换混凝土板块后加铺沥青。并且据现场调查,郁金香路G312-孔雀路段及各交叉口为沥青砼路面,由于道路磨损,道路养护采用沥青加铺,存在裂缝、车辙等病害。本次大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大修机动车道;2、增设非机动车道;3、交叉口渠化;4、人行横道中央设置行人驻足区;5、对公交站台进行港湾化。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道路大修以及所有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工程建安费约1.1亿元。

(3)监理服务期

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期。

计划工期: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设置1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1中显示);

b.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c.按《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建安费用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完工时间、工程内容、建安费用和道路等级等技术指标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为准)。

(3)信誉要求:

a.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企业黑名单,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未列入最新一批昆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人员黑名单(http://218.4.20.42:9020/-信息公示-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

c.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d、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a.投标人拟投标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

b.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六个月(2020年03月至2020年08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主动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或可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缴费证明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c.未列入最新一批昆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系统(http://218.4.20.42:9020/)-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d.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系统(http://218.4.20.42:9020/)—信息公示)”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e.项目总监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认定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4”备注说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日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如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包括平台维护费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 不组织 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李望舒、唐旭东

电 话:0512-50360507

 

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

电    话:0512-50369362、50369390

联 系 人:沈亮亮、沈英

邮    箱:11244295@qq.com

8.其他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对本项目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有效身份证明,CA数字证书、电脑准时参加。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招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第二信封采用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详见报名系统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第一信封开标签到表中留下授权代理人手机号,并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投标人可至现场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或电话联系招标代理以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8.3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结果。

8.4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须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行-第四版)》(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1/034001001/20200327/15426121-3416-420f-a6e1-c7c416366c4d.html的要求,提前做好开标准备工作,入场登记到复查体温时间间隔不少于二十分钟,如同时需要换取保证金收据建议提前至少1个小时,每个投标人只能安排一人参加交易活动,所有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见网页附表),带到交易现场后至B2交易大厅CA、银行窗口登记入场。

8.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5万元;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8.6本项目的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8.7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议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使用说明或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8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 苏交建〔2015〕25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9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10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8.11投标申请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n

返回顶部
网站首页 | 公告公示 | 资格预审 | 招标公告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