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华府二期(剩余部分)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项目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0-11-10  

冠城华府二期(剩余部分)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20201110576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冠城华府二期(剩余部分)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冠城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私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上海路439号

2.2工程规模:冠城华府二期(剩余部分)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10KV高压开关柜、10KV环网柜、低压开关柜、变压器、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等供电设备采购以及与其相关的运输、装卸、验收、检测、售后等服务;

2.3招标控制价:一标段:500万元,二标段:280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及辅助设备材料的供货;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也可同时中2个标段。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工期

一标段

主要采购内容为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采购及售后服务;本次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日历天

二标段

主要采购内容为10KV高压开关柜、10KV环网柜、低压开关柜、变压器采购及售后服务;本次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合格”标准,通过县电力公司、省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验收,质保二年(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式且在有效期内的。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0770109/89791616)。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0年11月10日8:30至2020年11月16日19: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数额一标段人民币:9万元,二标段人民币:5万元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500万元,二标段:280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一年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5%;工程交付使用满二年,且工程经审计结束后,招标人支付审定价款的20%;工程交付使用满三年后,招标人支付审定价款的20%;工程交付使用满五年后,招标人按工程审计价款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冠城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阜宁县上海路439号                    址: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人: 李学做                            人: 邓昱                   

    话: 18912577056                           话:0515-87384699           

 

20201110

 

 

 

 

附: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3)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含2020 12020 6月连续6个月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执行。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无效标处理,不予修正。

2.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进行投标报价修正的,投标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电话通知后二个小时内抵达评标现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关机或拒接等情形,将被视为拒绝修正,评标委员会也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处理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1商务性评审

3.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H。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4)对投标报价进行澄清、补正和修正

上述(1)至(4)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4)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作无效标处理。

4、多标段定标方法: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1) 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2个标段,同时能中2个标段。

(2) 定标顺序按 1→2 标段号顺序进行。

(3) 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可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仍可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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