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园林路东、通甲路南侧河道及景观工程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0-12-14  


崇川区园林路东、通甲路南侧河道及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川区园林路东、通甲路南侧河道及景观工程 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北至通甲路、西至园林路,东至通富北路、南至青年中路。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铺装面积约17000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 3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 1 月,竣工日期:2021 11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方(监理)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571日起至本公告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10000平方米及以上广场硬质铺装工程施工业绩的。

备注:

① 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缺一不可。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硬质铺装面积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面积为准以上材料无法体现铺装面积则须提供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齐全的竣工图和经业主盖章确认证明材料。

② 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业绩材料须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

R 2018 12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 2019 12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2020  9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 2015 12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12  14 1730分至2020 12 25 09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12   25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南通市城港路58号(原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大楼)            

联系人:黄先生

 话:0513-85609614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288号天空之城4幢711室

联系人:朱一仁

 话:18068996360

 箱:6902069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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