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1-02-20  

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

施工监理项目312XW123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110号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9-320214-48-01-159924)。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0]1187号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312XW127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312XW13标,路线起于硕放不锈钢物流园,经华友中路,终于雪梅互通终点,主干线全长4.314公里,辅道长度4.28公里。主线桩号范围:K115+685.938K120+000.000。辅道桩号范围:FK115+704.595FK119+985.204。主线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辅道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六/四车道,设计速度50Km/h。本标段建安费约 14.86 亿元(以最终批复为准)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期202141日至20231230日,共计1003日历天(与施工同步具体时间以对应施工项目为准)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后2年。

2)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四个标段,312XW121标段、312XW123标段、312XW125标段、312XW127标段,本次招标标段为312XW123标段。招标内容为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312XW13标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雨水、污水、电力排管、交通安全设施(含声屏障)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标段对应的工程建安费约14.86亿元。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中显示)且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

  2. 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和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1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建安费不少于5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网上报表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4)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至少担任过1个工程建安费不少于5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以网上报表中的信息为准);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 10.8 的原则认定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011-20211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将原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312XW121标段、312XW123标段、312XW125标段、312XW127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312XW121标段→312XW123标段→312XW125标段→312XW127标段的顺序先后为准,投标人若已在某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其余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址:无锡市振新路588号

     话:0510-82710679

    联系人:蔡志尧

     

    招标代理: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话:0510-88207527、13400012412

    联系人:赵阳、谢莲

     箱:381995429@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3月1610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3月1611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建议开标时投标人现场参加并自带电脑于开标现场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为做好疫情防控,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一人参加本项目开标会,且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具体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投标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从业单位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从业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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