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1-03-01  

经开区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淮管(发改)审发〔20200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整,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工程主要对钵池、徐杨、南马厂街道属地范围内道路、路面、路牙、巡查问题及交办、道板、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等市政设施维修,并对标志标线进行恢复(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个月(456日历天)(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增补三个月内调控)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2招标内容:经开区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含维护保养)工程:1.维护保养主要包括:日常巡查保养(含约200万平方米招标范围内发现的所有2平方米左右的坑塘(材料与原路面材质一致)在服务期期限内无条件的在3小时内全部回填到位;路面灌缝约36000米;道板、路牙、路缘石等维修约5000处等);全区道路的面积约700万平方米(其中道路约600万平方米,马庄、宏丽安置点、珠海路小区、小康城、济南新村、威海新村、山阳新村、汕头小区、机场新村9个小区道路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2.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按招标人书面要求进行维修。

2.3质量要求:维护保养及维修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授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6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6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

3.82019-2-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92020-2-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10 2020-1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1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本单位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及设备;在接到业主维修电话后,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3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做好安全围挡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维修;若违背本条承诺,自愿罚款5000元,并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1811日之后)承担过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必须经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单位业绩的,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中担任的职务,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描述的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同时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3 1日至20213 1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3 12 14 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905238319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

10、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名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靖  联系电话: 0517-89087508  18762085577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

(此页无正文)

 

实施单位:(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

实施单位经办人(签名):

部门分管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签字)

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名):

 

  期:202131                      期: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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