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礼堂加固维修及保护利用项目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1-05-07  
编号: ANJ210153-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公安局建设项目南京市公安局礼堂加固维修及保护利用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0]62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624.3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624.33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改造区域共计2层(局部),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设计应满足不少于800人的现场会议、远程会议及小型汇报演出等功能需求。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8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278.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仅限于加固、修缮、室内装修、给排水、增设消防系统、暖通工程、弱电智能化、远程音视频会议系统、更换观众席座椅、扩声发言系统、视频显示系统、集中控制系统、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配套工作台、机柜等的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其他分项深化设计、补充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及施工配合等其他工作。(功能需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5/28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7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6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总面积在14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不含住宅小区、厂房),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总面积在14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不含住宅小区、厂房),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提供设计合同,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3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充分考虑运用新技术。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6.3.2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交通流线、平面布局、功能区域划分、座位排序等方案合理、严谨。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6.3.3建筑造型与效果:根据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针对性设计,满足文物修缮要求及招标人使用功能需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6.3.4室内装饰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简洁、美观、大气,便于维护。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6.3.5消防设计:总图及单体消防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6.3.6文保及加固设计:修缮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及文物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对可能存在的建筑结构缺陷制定解决方案,提出合理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6.4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4.1多专业设计管理措施: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总包管理措施合理、得当、可行。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6.4.2设计进度保障措施: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6.4.3设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6.4.4设计对项目整体成本的控制措施:明确项目成本,实施限额设计,合理分配装修成本。加强设计对成本的管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6.4.5后续服务承诺: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6.5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4)结构专业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5)暖通空调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电气智能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c。(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8)室内装饰专业人员1名:具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9)声学专业人员1名:具有声学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声学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10)照明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照明设计师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11)消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04月)投标人为上述参与评分的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赋分。 (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6.6奖项(满分2分)
企业自2016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公共建筑(住宅、工业厂房、仓库除外)设计获得国家级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省级设计奖项的得1分,获得市级设计奖项的得0.5分。(此项限评一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住建厅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市级奖项以市住建局或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获奖证书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满分2分)
备注:
(1)本项目设计构思及项目解读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构思及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设计纲要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设计构思及项目解读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4)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录入信息为准。
(5)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提供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所有人员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5月7日16时43分到 2021年5月13日16时4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级(含)及以上。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且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级(含)及以上。
(注: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相关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相关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职工。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0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赋分。 (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弄虚作假。
(4)近三年工程设计项目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建、报批、技术交底、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工作。
(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设计、建筑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指定牵头单位。
(2)本设计项目的主体结构及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白下区洪公祠一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88号-1 6楼
        邮       编:21000 邮       编:
        联  系  人:杨宏伟 联  系  人:傅玉琴
        电       话:84420501 电       话:13851949940
        传       真: 传       真:025-831441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36328854@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00018170128167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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