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1-06-25  

招标公告

重要提醒:本项目请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标书下载时必须以“项目管理身份登入”,无该身份类别的需添加该身份类别(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常见问题”),添加身份完成后须完善企业诚信库。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已由大办发【202084号文(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意见》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镇、草庙镇、大桥镇、万盈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镇、草庙镇、大桥镇、万盈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套服务

2)标段编号:3209822021020802-BM-001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大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标段南阳镇、草庙镇、大桥镇、万盈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套服务等,最大设计规模1500m3/d,详见供货要求

5)项目实施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草庙镇、大桥镇、万盈镇污水处理厂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最高限价:人民币980

8)供货期及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运行并验收合格。

9)质保期:2

10)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采购质量需符合最新有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且满足设计需要

11)验收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历天内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1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施工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令 27号文第三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类似合同日处理能力不低于1000吨的污水处理施工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原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提供查询截图),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投标人须确保合同的承包范围、规模、实施内容等上述评审要素明确无歧义,如提供的资料均未能体现上述要求的相关指标的,不予认可。如因合同内容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上述业绩如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不予认可。

3.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自2020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配件等不得涉及专利等商业纠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216 25 日至20217 2 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100000.00),必须从基本账户在开标前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时间段:20217 9 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

5.2、开标时间:20217 9 日上午9时

5.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二楼西侧大厅(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100号,北门进,右侧自动扶梯上)。

5.4、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4楼(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米)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2.24.96.37:9890/)上发布。

投标前请关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程”——“补充答疑”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补充答疑”等情况。

10.特别提醒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必选):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 213 696 404  ”,“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与丰华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盛玉平      联系电话:198026180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疏港路77号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联系人:石茹    联系电话:1892182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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