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号: BNJ210299-01F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项目岱山中路北延工程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0]34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86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6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勘察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岱山片区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岱山中路北延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南起岱山北路,向北跨越宁芜铁路、宁芜公路、南南河后,北至龙藏大道,道路全长约1.64km,红线宽度45m。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含既有道路改造和新建道路)、桥涵(类型为大桥,长674.3m,最大跨径为70m)、框架结构(长350m,最大跨径8.4m)、综合管廊(长470m,双舱布置)、排水(最大管径为D1200)、照明、绿化、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 |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362.08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6000.00万元) |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图测量等(其中地形图测量以招标人现场发出通知工作为准)。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提供所需的工程勘察资料。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3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8-03 09:30:00 |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评标方法 |
|
| 6.1投标报价(满分46分) 6.1.1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362.08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27分) 6.2.1企业认证证书:企业通过职业健康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体系认证,有一项得1分,满分4分(提供证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2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 (1)企业业绩:自2018年5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2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勘察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需提供勘察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8年5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2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勘察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需提供勘察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3项目组人员(满分15分)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分为3分;具备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分为2分;具备岩土专业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分为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2)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员(持安全员上岗证)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3)岩土工程专业人员3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岩土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4)水文地质专业人员2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1分/人;同时具有水文地质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人,同时具有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人,同时具有水文地质专业工程师职称加0.2分/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5)测量专业人员2名: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人,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人。(须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试验或实验专业人员1名:具备试验或实验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具备试验或实验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备试验或实验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3勘察刚要(暗标)(满分23分) 6.3.1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工作任务、执行规范标准阐述完整。(优:3分;良:2.7分;中:2.7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2工程地质、环境调查、工程测量、工程地质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工程物探、地层划分、勘察数据集成协同阐述完整。(优:3分;良:2.7分;中:2.7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3项目组织机构合理,组成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岗位职责明晰;投入机械设备仪器齐全、先进。(优:3分;良:2.7分;中:2.7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4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整治措施和建议。(优:3分;良:2.7分;中:2.7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5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与地基基础方案选择,勘察、测量资料提交内容组成。(优:3分;良:2.7分;中:2.7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6勘察、测量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勘察、测量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先进、可行。(优:3分;良:2.7分;中:2.7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7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健全,各项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优:3分;良:2.7分;中:2.7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8施工现场服务计划、与业主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项目全过程服务承诺。(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6.4、奖项(满分2分) 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勘察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得1分。(提供获奖证书,颁发单位须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勘察设计建设协会,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其他(满分2分) 仪器设备:投标人持有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土工试验室的得2分;与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土工试验室有协作协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相关土工试验室资质证书或土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勘察合同)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需提供项目组成员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本标段采用检测纲要评分点为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要求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检测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投标报价、资信业绩、奖项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检测纲要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检测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检测纲要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7月13日16时49分到 2021年7月20日16时49分为止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8.5、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8.6、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编辑至投标文件中,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市雨花台区交通运输局 | 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室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邓科 | 联 系 人:张翠莲 |
电 话:02552883515 | 电 话:02558556878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新楚支行 |
账 号: | 账 号:32001774436052500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