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2021年县道公路抢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2021年县道公路抢修工程项目 已由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沭阳县2021年县道公路抢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沭发基[2021]5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沭阳县交通运输局以/ 批准,项目业主 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沭阳县境内
2.2 工期:365日历天/标段,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
2.3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4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即沭阳县2021年县道公路抢修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如下:沭阳县2021年县道公路抢修工程项目,拟对X101沭李线、X151沭丁线、X201李庄线、X202高张线、X203湖塘线、X204沭青线、X205茆新线、X206潼陇线、X207沭刘线、X251沭桑线、X252桑扎线、X301潼高线、X302庙西线、X303时扎线、X304沭悦线、X305十周线、X351颜扎线17条县道上损坏的路面、路基、标线标牌、护栏、桥梁等进行应急性抢修、日常养护。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59万元,高于此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每季度末1周内,由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对上一季度的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后,由业主单位根据季度实际维修费用的80%提出拨款申请,经县财政初审,报县政府批准后拨付。质保期结束后按审计决算价一次性拨付,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
竣工后结算价的确定的办法:由发包方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证确认竣工工程量,再按招标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的下浮率进行结算、中标下浮率乘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综合单价乘以确认后的工程量得出竣工结算价。
投标单位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 分。
(3)2016年1月1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至少有1个工程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5)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
(6)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如投标人为未改制的事业单位,请提供缴费证明扫描件和交通主管部门证明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如果中标,必须在该项目所在地区附近(沭阳县域内)设有固定的办公点,并配备相应的养护人员,且至少配备清扫车2辆,洒水车1 辆(或综合养护车1 辆)。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7 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 苏 省 招 标 投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江 苏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门 户 网 站、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交通局大楼6楼 地址:沭阳县东方名都28号楼
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联系人: 郑洋 联系人:周岩
电话:18068931666 电话:17712745047
8.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
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本项目为远程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时间为项目的开标时间。
8.3 本次投标预约(登记)采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 同时进行预约登记,(网上全天登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登记。若未同时在两个平台预约登记,视为预约登记失败,作无效标处理。 具体预约(登记)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登记)条件。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登记)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 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 加 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4)预约(登记)结果以网上预约(登记)为准(须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预约登记),投标人预约(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1年10月22日9时30分。
8.4除投标文件中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 诺书、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承诺书四个承诺书可不采用电子签章外,投标文件其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2021年 09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