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9江宜高速、S35阜溧高速中分带开口护栏提升工程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1-11-01  

S39江宜高速、S35阜溧高速中分带开口护栏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9江宜高速、S35阜溧高速中分带开口护栏提升工程 已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 “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第09号重大事项决策呈报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项目业主 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近年来,我国发生多起撞断中央分隔带护栏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巨大损失,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运营保障能力,提升安全防控水平,控制安全管理责任风险,同时根据常州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关于通报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4.4”重大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函》中的建议,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拟对S39江宜高速、S35阜溧高速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中分带护栏进行提质升级。

S39江宜高速、S35阜溧高速常州段共计有22处中央分隔带开口,现状采用插拔式活动护栏,已不满足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的要求。本次拟对现有活动护栏进行升级,采用SB级活动式护栏,达到提升道路安全防护能力、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同时重新设置护栏上的防眩板和轮廓标。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一个合同段,合同段号:JYCZ-FLGS-HLTS,合同内容包括:原有护栏拆除、SB级活动式护栏、防眩板、轮廓标等交通设施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4、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承担过高速公路交安设施的施工或养护工程。

(5)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7)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B证。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高速公路交安设施的施工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

(8)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B证。

(9)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文附件2 第8 条执行】

(10)本项目需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且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C证。

(11)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必须投入防撞缓冲车至少一台(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

(12)投标人选用的护栏必须通过《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下的SB级实车足尺碰撞试验(含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三种车型,护栏中点和护栏终点2m处两个部位,检测报告需加盖护栏生产单位公章)。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费用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邹区杨树下28号

联系人:成旻

电话:0519-81087827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0519-89891660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系列?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4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6)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7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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