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通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含辅道)监理服务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1-11-24  

开发区通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含辅道)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923001000212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通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含辅道)监理服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宁县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436.34,由西向东延伸,设计范围共1.44km,其中桥梁全长701m,道路全长739m,辅道长310m。本项目道路为集散功能道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主线为双向四车道,路面宽40m,辅道为双向两车道,主线设计速度为50km/h,辅道设计速度为40km/h。通港大桥跨通榆河大桥,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型为下承式拱桥,桥面标准宽为23m,主桥箱梁跨径为60m+110m+60m,采用悬臂浇筑法施工。西侧引桥箱梁跨径为6*33.5m,东侧引桥箱梁跨径为9*30m。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开发区通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含辅道)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730日历天。具体服从工程建设进度及其他要求,服务期限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本项目服务期限与项目建设同步,如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本项目期限延长,监理人仍承担监理义务,且费用不予增加,投标人自行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

工期

A320923001000212001001

开发区通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含辅道)监理服务

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开发区通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含辅道)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乙级(含)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为:

3.4.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

3.4.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无在监工程特指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在监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5项目监理组成员配置:

3.5.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名,岗位分别为结构工程师1名、试验检测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安全环保工程师1名;

3.5.2拟派监理员的要求:公路工程的监理员3名、安全员1名,试验员1名,以上人员均须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监理员证书;

注:投标时无需提供监理组成员相关资料,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但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验并在合同中明确,如中标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被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串通投标(视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无故不签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或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情形的,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10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跨65米(含)及以上系杆拱桥梁监理业绩。

投标时需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业主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监理,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11124日至2021 年1130日,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180万元(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

桩基结束并经检测合格付至合同价的10%,梁合拢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交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6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80%,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10%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后并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邺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开发区协鑫大道15号    址:城南大厦A座6楼

   编:224400                                  编:224400             

人:邓华萍                               人:吴先生              

   话:0515- 87231411                          话:15365694589               

         

20211124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标段>>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模块。保证金缴纳后点在此页面上点击查询到账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并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等特殊字符)。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不参与评标。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21672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18961945611,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89791616

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的扫描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

3)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4)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含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连续6个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5)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6)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工程师)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指标和特征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须完整、清晰可辨(钢印除外);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在扫描前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4)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予修正。

2.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进行报价修正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电话后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和报价修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报价修正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抵达评标现场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提供的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关机或拒接等情形,将被视为拒绝修正,评标委员会也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处理。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1 商务性评审

3.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4)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

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8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1值保持不变)。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扣分标准:

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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