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大剧院(省锡中艺术楼)新建工程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1-12-15
|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惠山大剧院(省锡中艺术楼)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惠山大剧院(省锡中艺术楼)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惠山大剧院(省锡中艺术楼)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1]2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代建人:无锡惠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惠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惠育路东侧、政和大道北侧 |
|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5773平方米,拟建惠山大剧院总建筑面积约95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15平方米)。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原艺术楼拆除、惠山大剧院及地下停车库新建、配合剧场新建的校前区改造(改造面积约6921平方米)三部分。本项目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5 ;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限高不大于24 米。本项目建安费约7760万元 |
| 工期:30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250.0 万元 |
| 招标范围: 惠山大剧院及地下停车库(含用地面积6921平方米的校前区改造)的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及报批、初步设计、概算评审版、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二星预评估标识,不含地灾评估以及省部级评审专家费)、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咨询服务、雨污水单项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装修设计、幕墙和钢结构施工图设计(不含工厂加工图)、建筑声学音响及舞台设计、相关报建配合(包括建筑报建及为配合建筑报建所需的规划报建等)、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设计具体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暖(含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弱电智能化、室外市政及相关配套设计、基坑围护专项设计、室内外导向标识专项设计、二次装修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景观设计(景观、绿化等)、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二星预评估标识申请、海绵城市设计咨询服务、装修设计、幕墙和钢结构施工图设计(不含工厂加工图)、建筑声学音响及舞台设计、太阳能、抗震支架、雨水回收、标识标牌、停车划线、泛光照明等专项深化和出图、设计概算(评审版)。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必须保证取得二星级绿色设计标识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绿色建筑咨询设计必须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
|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财务要求:2018 至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②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9月~2021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9月~2021年11月的缴费证明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5日 17:00 时至2021年12月20日 17:3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06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代建人:无锡惠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9号楼15楼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钱嘉 | 联系人: | 虞琰卓、钱足平 | 电话: | 0510-83590192 | 电话: | 0510-83592298 | 传真: | | 传真: | 0510-8359229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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