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经济开发区经二路(秦东门大街—纬四路)新建工程项目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1-12-17  

海州经济开发区经二路(秦东门大街-纬四路)新建工程(K1+460-K2+260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1512040201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州经济开发区经二路(秦东门大街-纬四路)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海州经济开发区经二路(秦东门大街-纬四路)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经发投发[2015]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筹措解决,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州经济开发区经二路(秦东门大街-纬四路)新建工程(K1+460-K2+260)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新区海州工业园,经二路(秦东门大街-纬四路)新建工程(K1+460-K2+260)段

2.1.2建设规模:建设长度800米,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绿化、排水(雨水、污水)、路灯等

2.1.3合同估算价:3204.37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2115 日,竣工日期:2022713

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建设大型土石方、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他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6-2021年11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合同,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172021年1224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10715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含20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3评标办法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

   编:    222200                            编:      222000                    

系 人:    孙先生                         系 人:       王工                     

   话:                                      话:       0518-81061799            

   真:                                      真:       0518-810909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重要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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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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