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剧院、吴江博览中心工程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1-12-28  

 吴江博览中心-规划展示馆内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WJ201501672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江博览中心-规划展示馆内装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发改行审发[2014] 101135号、吴行审审发[2019]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吴江博览中心-规划展示馆内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吴江区湖景街以西、阅湖台以东

2.1.2建设规模: 装修面积约1417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5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0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0210,竣工日期: 20220525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吴江博览中心-规划展示馆内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要求自201812月以来,企业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厂房、住宅公寓、商住楼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其它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42号)

4)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且在调查期内的,拒绝其投标

5)拒绝“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6)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7)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5 投标人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12 28 1100 2022  01 05 17 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2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01 21 10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备注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代建公司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厦              址: 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   

    编:                                编:                      

联 系 人:  干娟娟                    联 系 人:   张建芳             

    话:  0512-60900678                 话:  0512-63405566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    12    28 

&n

返回顶部
网站首页 | 公告公示 | 资格预审 | 招标公告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