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邮市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县道)施工项目

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公告时间:2022-06-09  

2022年高邮市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县道)施工项目

2022GYAFSG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高邮市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县道)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邮行审投资发[2020]7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高邮市交通运输局邮政交(2020)8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2022年高邮市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县道)施工项目,X205周龙线安全隐患整治27.65公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022GYAFSG标。

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2022年高邮市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县道)施工项目,护栏、减速带、道口标注等工程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2.3总投资约195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3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

3.2.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需提供连续近3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正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2.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四、实行从业单位信用承诺制规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 根据“关于《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3.8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配备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的规定。若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招标人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4. 预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含平台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高邮市秦邮路132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人:王顺

电话:13921921629

招标代理: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联 系 人:张玲

电    话:0514-84683793

E-mail:yzxingyu@163.com

工作QQ:903702255(添加时请主动备注单位名称)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0:00至2022年6月16日23:59时。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 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8.4 领取招标文件后若需要可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0370225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6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3日9时30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开标四室(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4楼)公开开标。

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管理-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7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5818219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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