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0(具区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沿线杆件整治提升(二次招标)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0(具区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S230(具区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0]2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 锡交建许字〔2021〕0000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除省级补助外,其余资金根据现有财政体制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沿线杆件整治提升(二次招标)标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蠡湖大道~菱湖大道。
本次具区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实施范围为蠡湖大道至菱湖大道,长约 9.8Km,其中滨湖区段(蠡湖大道-五湖大道)长 1.5km;经开区段(五湖大道-华谊路)长 6.3km;新吴区段(华谊路-菱湖大道)长2.0km。道路断面宽 52.5m,两侧约各 15m 绿化带。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80km/h。
本次沿线杆件整治提升(二次招标)标段的实施范围为:蠡湖大道~菱湖大道,长约9.8km,道路宽52.5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80km/h。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对 S230(具区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中蠡湖大道~菱湖大道照明、智能化及合杆工程进行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 52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8 月 1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 年 9 月 29 日;试运行期 / 天;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年。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沿线杆件整治提升(二次招标),主要内容为S230(具区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蠡湖大道~菱湖大道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合杆作业以及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其中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和②需同时具备,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1.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在投标报表表2中显示,(注:联合体投标的,财务能力得分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3.1.4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被评为 B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中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3.2人员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满足: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满足: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的信息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按规定设置(本项目每5000万元配备一个专职安全员),且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3.3其他要求:
(1)除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外,其他具体人员要求合同谈判时发包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做出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
(2)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3)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互相兼任。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其三个月(2022年4月~2022年6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特别提醒:如为联合体投标报名的,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含平台费 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招标人根据对 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五爱路200号
联 系 人: 陈工
招标代理: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毛闻员、王颖
联系电话:0510-88220673
E-mail:850625075@qq.com
10.其他
10.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2 年 7 月 4 日 17:00 时至2022 年 7 月 11 日 17:00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 :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1)“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0.2 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 时。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第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10.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10.4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10.5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10.6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页边距:上下边距均为2.54cm,左右边距均为 3.17cm。
(2)施工组织设计除图纸、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纸、图表中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设置: 1.5 倍行距,段落设置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打勾,“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要打勾。
(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10.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