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2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石港镇项目区(石港镇新村东二河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2022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石港镇项目区(石港镇新村东二河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已由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通行审投审【2022】26号文,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石港镇新村东二河长2.3km,河道进行岸坡防护、清杂整坡及绿化具体内容包括:1、岸坡防护,2.5m木桩间距+生态袋单面长度2.58km,涵洞接长25座;2、绿化措施,本工程计划植草面积9200m2等。具体种植布局如下:河坡拉坡清杂共计4.60km,部分河坡草籽护坡9200m2,红叶石楠575株,桂花383株等,紫薇383株,红枫383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投资额约为115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1150000.00元。
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7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具体发包日期按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单位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7月13日至2022年07月26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其中招标文件费100,平台、工具使用费 1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整/标段(采用招标通或电子保函方式递交,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07月26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可在任意地点进行操作。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入围方法为 抽签入围 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渔湾中路18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 |
联系人: | 许先生、于先生 | 联系人: | 董安国 |
电话: | 13862811489、13862805339 | 电 话: | 18912299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