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网翻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政管网翻建一期工程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5]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经开区、景区
2.2 工程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对10条质态差且影响雨污水输送或有大量外水进入的市政管道进行翻建或修复,包括江阳路(运河西路-渡江路)、运河西路(古运河-扬州大桥)、东花园路(江阳路-七里河桥)、开发东路(古运河-渡江路)、开发西路(赵家沟-润扬路)、祥汇路(祥园路-银柏路)、秋雨路(新城河路-扬子江路)、史可法路(史可法东西路-漕河)、牧羊路(完美路-润扬路)、梅岭路(瘦西湖路-高桥路);
②对扬子江南路古运河大桥以南东西侧非机动车道内新建管径600-1350毫米雨水管道、雨水篦和出水口;
③对北洲泵站至六圩污水厂DN700压力管道进行改造;
④对宝带河、东长河等河道的河内井进行整治等。
2.3项目建安投资:约31644.98 万元。
2.4 招标范围:市政管网翻建一期工程勘测(初勘、详勘、地形图修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管网排查(含管线排查、管道定位测量、溯源排查)、物探、洪评、水土保持及验收、航评等相关配合工作。
2.5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
总排查、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测绘、工程物探、勘察:60 日历天;设计 30 日历天。设计应与测绘、同步进场(排查出结果后 5 天内进行设计方案汇报,方案汇报后 7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进行施工图评审)。
2.6 合同估算价:14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证书附表能力范围含电视检测法、管道潜望镜法)(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内任意一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4.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牵头单位要求为工程设计单位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招标人对未中标的设计项目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地址:扬州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F | ||
| 邮编: 225000 | 邮编:225000 | ||
| 联系人: | 联系人:王静 | ||
| 电话: | 电话:15794519245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2160473206@qq.com |
10.备注
10.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15794519245 通讯地址:扬州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F;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附件:评标方案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技术方案文件:50分 经济标:勘察设计费报价:1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5分 企业实力:15 分 |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技 术 方 案 ? 管网排查及设计部分 (35分) | 管网排查及检测实施方案 (5分) | 根据工程实施概况(排水管道溯源排查及管道检测)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的疏通、检测理念、质量控制方案等先进、构思合理、内容是完整、切实可行得4-5分。 根据工程实施概况(排水管道溯源排查及管道检测)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的疏通、检测理念、质量控制方案等一般、构思、内容相对完整、可行得2-3分。 根据工程实施概况(排水管道溯源排查及管道检测)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的疏通、检测理念、质量控制方案等模糊、构思、内容一般得0-1分。 |
| 管网排查及检测安全保证措施 (5分) | 安全保证措施等是否科学、构思合理、内容完整、切实可行得4-5分。 安全保证措施等是否科学、构思合理、内容一般、相对可行得2-3分。 安全保证措施等是否科学、构思合理、内容不够完整、不能满足业主需要得0-1分。 | ||
| 设计工作思路 (5分) | 投标人方案中项目工作思路合理、具有创新性,研究方向清晰明确,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要得4-5分。 投标人方案中项目工作思路基本合理、创新性一般,研究方向比较明确,基本满足采购人需要得2-3分。 投标人方案中项目工作思路混乱、没有创新性,研究方向模糊,不能满足业主需要得0-1分。 | ||
| 对现状资料的调查及存在问题分析(5分) | 对现状市政管网资料进行梳理及整合,在现状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分析管网存在的问题,对问题分析内容完善、情况清楚、认知全面准确的得4-5分。 对现状市政管网系资料进行了一定的调查,对管网存在问题有一定分析,对排水现状情况进行一定的梳理,但不完整的得2-3 分。 对现状市政管网资料进行梳理及整合,在现状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管网存在问题分析不清晰、认知把握不准确,不能对排水现状情况进行梳理,得0-1分。 | ||
| 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以及设计方案论述(5分) | 设计方案详密、内容全面,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改造方案因地制宜的得4-5分。 设计方案一般,设计理念和方案构思基本合理的得2-3分。 设计方案内容欠缺,设计理念和初步构思不尽合理的得0-1分。 | ||
| 针对本项目排水、道路等主体及附属设施等设计的方案(5分) | 排水、道路等主体及附属设施等设计深度合理,方案合理得4-5分。 排水、道路等主体及附属设施等设计有一定深度,方案较为合理得2-3分。 排水、道路等主体及附属设施等设计深度不足,方案不合理得0-1分。 | ||
| 组织保障措施 (3分) | 组织机构完善,模式先进、恰当得3分。 组织机构较完善,模式普通得2分。 组织机构不完善,模式较差得1分。 | ||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2分) | 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并有效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的得2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但控制方案措施一般的得1分。 未明确具有针对性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的得0分。 | ||
| 技术方案- 勘测部分 (15分) | 对项目勘察的需求及认识情况(3分) | 对项目的认识非常全面,需求分析非常合理、完整、对项目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的理解深刻,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得2-3分。 对项目的认识比较全面,需求分析比较合理、完整、对项目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的理解比较深刻,基本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得1-2分。对项目的认识全面性较差,需求分析合理性低,不能满足业主需要的得0-1分。 | |
| 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以及解决方案(3分) | 重难点分析准确、到位、全面,解决措施合理可行,对工程实施有指导性意义的得2-3分。 重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到位、全面,解决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对工程实施有部分指导性意义的得1-2分。 重难点分析认识不太到位,对工程实施指导性意义较差的得0-1分。 | ||
| 实施方案 (3分) | 能提供合理的技术路线,对流程理解清晰、描述准确,能充分体现项目实施目标;提供的技术方法详细、合理、明确,采用的技术有针对性,且技术方法先进;图文并茂地重点分析,能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详实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的得2-3分。 能提供基本合理的技术路线,对流程理解一般,基本能体现项目实施目标;提供的技术方法一般,采用的技术针对性一般,欠缺先进性;能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措施基本得当的得1-2分。 认识不太到位,针对项目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较差的得0-1分。 | ||
| 勘察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生产方案(3分) |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编制合理,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识别全面,制度完善、措施合理;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非常科学、充分的应对措施的得2-3分。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编制一般,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识别不全面,制度不完善、措施一般的得1-2分。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编制较不合理,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识别不到位,制度、措施较不合理的得0-1分。 | ||
| 组织保障措施 (2分) | 组织机构完善,模式先进、恰当得2分。 组织机构较完善,模式普通得1分。 组织机构不完善,模式较差得0分。 | ||
| 勘察质量保证措施(1分) | 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并有效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的得1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但控制方案措施一般的得0.5分。 未明确具有针对性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的得0分。 | ||
| 2 | 勘察设计费报价(10分) | 报价评审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注: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3 | 设计项目组(联合体投标时,由设计单位提供)(17分) | 项目负责人(6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注:职称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 2、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总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积水点整治项目或者排水(或污水)达标区等市政排水类建设项目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4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工程投资额以合同中体现为准,其中合同中必须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体现的不得分。 | |
| 项目组成员配置(11分) 1、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 2、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 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上述人员个人具有多个注册资格证书按1个执业资格计算,职称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 | |||
| 勘测项目组(联合体投标时,由勘察单位提供 ) ( 8 分 ) | 勘察负责人(2分) 勘察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 ||
| 项目组成员配置(6分) 1、勘察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2、测绘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3、除勘察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及测绘专业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成员中每具备一个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最多得2分。 (上述人员个人具有多个注册资格证书按1个执业资格计算,职称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分。) | |||
| 注:1、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纳注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以上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退休人员提供社保部门退休证明和本单位聘用合同) | |||
| 4 | 企业实力(15分) | 管理体系( 3分 ) | 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缺项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
| 企 业 业绩( 6分 ) |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积水点整治项目或者排水(或污水)达标区等市政排水类建设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联合体投标时,由设计单位提供)。 注: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量以合同中体现为准。 | ||
| 企 业 业绩获奖表彰 (6分) |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完成的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积水点整治或者排水工程或者道路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奖项的,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6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算,以最高奖项为准。 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应包含项目名称和设计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定。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颁发的奖项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颁发的授权文件并上传授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
| 注 : 1、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管理体系证书、业绩、奖项、表彰加分。 2、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设计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3、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
2025年11月26日
